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发展,我国智能安防行业发展势头迅猛,逐渐成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家居等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法规,来推动智能安防新技术的落地应用和新应用场景的再开发。
安防市场
安防是指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了各种保护措施和技术手段,用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和信息等安全。安防应用在各种场所和行业,例如家庭、企业、政府机构、银行、学校、公共交通等均需要安装安防设备。常见的安防设备有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入侵报警器等。
目前国外安防行业已经形成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企业在市场的地位相对稳定,企业的收入来源和经营模式实现了较大的转变,主要表现为:收入来源由以安防产品销售、安防集成与工程收入为主转变为以收取运营服务费为主;经营规模由以小型单体的监控中心,转变为以大型联网监控中心为主,实现了以联网报警为主线的“大串联”。
中国安防行业起步较晚,在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起步,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体系和较大的市场规模。
标准篇
1、国家标准GB/T28181--202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已于2023年7月1日实施
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家标准GB/T28181--202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已7月1日开始实施。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视频联网系统的联网结构、信令流程、协议接口以及相关安全性要求,适用于公共安全视频联网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检测、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研发、生产。
至于该标准会对行业产生什么影响,可参考此前的文章《安防国标GB/T28181 新版本即将发布实施》。
总的来说,安防国标GB/T28181 新版本的实施,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趋势的。它的迭代更新有效解决了视频监控联网系统的互联互通问题,从而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视频资源超大规模联网共享。
2、国家标准GB/T41772-2022《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已在2023年5月1日实施
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执行的国家标准GB/T41772-2022《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以下简称《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已于2023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据悉,该标准明确了人脸识别系统是由视图采集子系统、视图解析子系统、存储子系统、比对子系统、决策子系统、管理子系统以及应用开发接口等组成。此举无疑是为后续迭代更新的人脸识别系统设计和开发奠定了基础,从而适应市场个性化的需求。
它是由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熵基科技有限公司 等46家企业和单位起草。
3、国家标准GB/T41988-2022《公共安全虹膜识别应用图像技术要求》已于2023年5月1日实施
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会的执行的国家标准GB/T41988-2022《公共安全虹膜识别应用图像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虹膜识别图像技术要求》)已于2023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据悉,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包括 天津中科虹星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眼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天津中科智能识别有限公司 。
该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虹膜识别应用中虹膜图像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公共安全虹膜识别应用中虹膜图像的采集、存储与识别。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虹膜识别图像技术要求新国标的实施将有利于扩大虹膜识别技术应用领域,同时也会有效提高终端客户的工作效率等等。
4、国家标准GB/T42585-2023《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指纹识别模块通用规范》将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
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执行的国家标准GB/T42585-2023《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指纹识别模块通用规范》(以下简称《指纹识别模块通用规范》)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据悉,该标准是由杭州晟元数据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深圳爱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分院 、厦门市熠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北京眼神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复(东莞)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
有业内人士表示,指纹识别模块的通用规范新国标,由于其明确指纹识别模块的功能、性能、安全及可靠性的指标和测试方法,可以有效地规范指纹行业应用,促进行业合理、有序的发展。
5、国家标准GB/T42442.1-2023《智慧城市智慧停车第1部分:总体要求》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
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46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国家标准GB/T42442.1-2023《智慧城市智慧停车第1部分:总体要求》(以下简称《智慧停车总体要求》)将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据悉,《智慧停车总体要求》确立了智慧停车总体架构,并规定了物联感知、网络通信、技术存储、数据支撑、应用服务安全等基本要求,是针对智慧停车行业制定的首项国家标准,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整体来看,该标准通过统一和规范相关单位在城市智慧停车领域开展规划、建设中的相关要求,为智慧停车领域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旨在进一步推进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停车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提升城市停车精细化管理,提升停车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为智慧停车相关规划单位、建设单位提供了重要指导,有助于智慧停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政策篇
1、《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8月15日起施行。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提出了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具体措施,明确了训练数据处理活动和数据标注等要求。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规范,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户过度依赖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发现违法内容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等。
此外,还规定了安全评估、算法备案、投诉举报等制度,明确了法律责任。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合理安排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老旧小区改造是让老百姓直接受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是城市发展中的一道重要课题。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更新、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等等。
3、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审议通过相关指导意见将有助于明确工作方向,对于城中村的工作梳理和加速发力有积极的作用。对安防行业的影响可查看这篇文章《超大特大城市推行城中村改造,21城成安企秀实力的集中地?》
4、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今年4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部署了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其中,在夯实乡村数字化发展基础方面,将加快补齐乡村网络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稳步推进涉农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5、商务部等13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7月,商务部发布《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通知》提到要大力提升供给质量,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家居产品研发。发挥消费平台大数据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家居产品反向定制、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促进智能家居设备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单品智能向全屋智能发展。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
(文章来源:广东安防协会,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安粮国贸大厦
邮箱:2851358205@qq.com
安徽龙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舜驰科技孵化有限公司
安徽护森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龙运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九州经纬测绘规划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森宇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